就家長與孩子的關系而言,我們可以把“誘導”限定在這樣一個范圍內(nèi),即家長在與孩子接觸時,往往有意識地或者無意識地產(chǎn)生一種肉欲或者性欲的感覺。
在最近召開的兒童精神病學術討論會上,我們曾經(jīng)探討過這樣一個病例:一所精神病醫(yī)院的研究人員診治過一個七歲的女孩子。這個女孩子的學習成績很差,并且有手淫的習慣。
精神病學家通過心理分析,發(fā)現(xiàn)這個女孩子時常臆想(妄想)她媽媽的死亡,以及自己與父親生活在一起的情形。精神病學家通過觀察還發(fā)現(xiàn)女孩子的父親總愛抱著她,撫愛或者逗弄她,從而給父親和女兒帶來肉欲的快樂。專家曾經(jīng)讓這位父親回憶他與女孩在一起時女孩子有何異樣的反應。父親回憶道,有一次他同女兒一起洗淋浴,當他給女兒擦去肥皂沫時,女兒的動作很像一位女人的動作。這種情況表明父親在進行一種誘導活動。但是,他并沒有(完全)認識到他這樣做會誘發(fā)孩子的性意識。
大凡有類似情況發(fā)生的家庭里,夫妻的婚姻狀況一般都不太美滿。在婚姻狀況不健康的家庭里,誘導型關系的存在并不奇怪。只不過其情況并沒有上述的例子那么嚴重罷了。但是父母要注意孩子的變化,及時進行心理糾正。